专注于数字技术的商业观察者
登录×
N-power
2021-07-12

从失格到违法,滴滴到底缺什么?

时间: 2021-07-12 编辑:

进入7月第一个工作日,7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曾发布公告,对“滴滴出行”实施网络安全审查。为配合...
进入7月第一个工作日,7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曾发布公告,对“滴滴出行”实施网络安全审查。为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防范风险扩大,审查期间“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户注册。两天后,7月4日晚,国家网信办发布通报称,根据举报,经检测核实,“滴滴出行”App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国家网信办通知应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截止到7月7日,滴滴股价已跌近34%,市值较最高点蒸发超229亿美元。作为国家网络安全法重拳处理的第一个案例,此新闻一出,关注颇多,且大部分人都对这一结果拍手称快:在滴滴出行官方账号发布的“坚决落实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告,和劝阻网友不要相信未经证实的不实说法的微博下方,已经有几万的网友留言。其内容,无一不是在表达对此次处罚的拥护,场面颇为尴尬。因此有媒体称,这一处罚“深得人心”。

然而这已经不是滴滴第一次被卷入舆论漩涡:2018年,一起刑事案件就曾让滴滴顺风车在网上被骂得人仰马翻了。众多媒体一浪高过一浪地指责滴滴在此次案件当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让当时的滴滴顺风车案件被归类为“资本的血腥”,将滴滴比喻成“蘸着血馒头”野蛮成长的“作恶”互联网企业,要求其对本事件承担全部责任。甚至在公司创始人和管理团队发表了《致歉声明》以后,今日头条上讨论最多的话题依然是:我们为何不能接受程维和柳青的道歉声明?

作为中国移动互联网经济的典型代表,滴滴是一个2012年9月9日正式上线的“崭新”行业霸主。从诞生之初,2013年立即获得资本市场的青睐,吸引了包括腾讯和阿里巴巴战略投资;再到2014年,在行业内挑起毁誉参半的“补贴大战”,赢得一家独大的市场地位;再到2015年程维、柳青双双登上《财富》“全球40位40岁以下的商界精英”榜……直到2018年被全网“唾弃”、2021年登陆美股并迅速被全网下架……

经历过成功,同时也因为其失格行为被全网舆论攻击,品牌信誉接近破产,直到在技术、产品和业务经营过程中,逾越了法律的底限,被依法下架处理。

滴滴用了不到10年的时间,经历了一家企业从万众瞩目到万夫所指的全部过程。

企业的社会责任

作为中国近十年来最具代表性的一头“独角兽”,有媒体统计,在过去的9年间,滴滴前前后后经历了包括阿里、腾讯、苹果、高瓴资本、红杉资本、高通银行、摩根大通、高盛等在内的投资人共计23轮的融资,总注入资金达到220亿美元,最后一轮融资后的估值已经达到620亿美元。

根据公开的数据显示:与“全球年活跃用户为4.93亿,全球年活跃司机1500万(其中中国拥有3.77亿年活跃用户和1300万年活跃司机)”这类用户数据相比,滴滴的财务数据并没后那么“亮眼”: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经营状况是,连续亏损,净亏损分别达到人民币150亿元、97亿元和106亿元。2021年一季度,滴滴的盈利已达到54.83亿元。而经过此次在美股上市,滴滴的投资者中,老虎环球基金赚了64亿,软银赚了110亿,而滴滴创始人程维身家也直逼300亿,总裁柳青的身家约合70亿人民币。

显而易见:资本逐利的本质,让滴滴这样的新生企业从一开始,就将全部的注意力放在了对“结果”的追逐:只有尽快达到目标,缩短周期,才能真正增加投入产出的比例。但是,也正是因为这种对于最终目标过分高效的“执着”,使得像滴滴这样的企业,在大力提高能力、开拓市场、赢得竞争同时,缺少对自身道德、精神,以及企业价值观的反省和调整。从而导致其在不断从整个社会攫取商业价值的同时,缺少反哺社会的机制,甚至就没有考虑过自身应该承担的企业社会责任,最终成长成能力超强、“心智不全”的巨婴型企业。

事实上,滴滴并非是唯一一个在高速成长过程中,只关注业务增长,而忽略自身价值观建设、忽略承担社会责任的商业机构。

一年前,2020年3月初,南方周末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南周CSR中心”)对中国企业的2019年度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量化分析。数据显示:自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末,共有407件个体性CSR缺失事件,其中,金融行业警示事件占比最高,为20%;连同制造业(19%)、信息服务业(18%)、批发和零售业(11%)以及租赁与商业服务业(6%),上述五个行业的警示事件数合计超过总数的75%。在对407件CSR缺失事件所分布的领域进行分析后,相关数据显示:公平运营实践类的CSR缺失事件发生频率最高,占比为36%,紧随其后的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27%)、健康和安全(15%)、社会责任治理和商业伦理(11%)。

在此次调研覆盖的国内50家知名互联网企业中,其社会责任平均得分35.71分,且仅有12家企业的得分达到“及格”以上水平。数据显示的具体原因为:超过43%的受调研互联网企业在评价期内,发生了“网络空间治理或平台责任缺失事件”,被监管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而在信息披露方面,仅23家互联网企业明确建立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显示行业的透明运营水平仍亟需改善。

我们不得不承认:在经历了最初高速发展的阶段后,目前的中国本土企业,既不缺技术,也不缺资金,更不缺用户和市场,按照木桶原理,现在对于中国本土企业而言,亟待补足的,在关于自身价值观和企业社会责任这一课:滴滴们,缺乏责任感,缺少服务社会的责任心。

 

企业与社会的关联

很多时候,关于企业价值观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讨论,往往会与慈善、环保等概念关联起来,被认为是从公司的盈利中分出一部分回馈社会,对于企业来讲,是一种“负担”。甚至上世纪70年代,诺贝尔奖获得者、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都曾将企业社会责任称之为“伪善的粉饰”,认为商人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显示出自杀的冲动”。

但事实上,早在10年前,哈佛商学院的迈克尔·波特就提出了“共享价值原则”,对商业机构传统的商业模式提出了质疑,提出了企业与社会共同创造商业价值的理论,让“企业社会责任”可以不再是单纯的利他式的表演行为,而是企业和社会的共赢。

迈克尔·波特在一篇题为《创造共享价值》的文章中认为:近些年(2010年前后),商业被视为造成社会、环境和经济问题的祸首——公司获得的繁荣,被认为以广泛的社会利益受损为代价。更糟的是,企业愈是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人们就愈是将社会问题归咎于企——公众眼中的企业正当性,已跌至近年谷底。

在迈克尔·波特看来,导致这一切的原因,“主要出在企业本身:企业仍困于一个过时的价值创造模式中……将价值创造看得过于狭隘,仅仅追求泡沫中的最佳短期财务收益,却忽略消费者最根本的需求,罔顾攸关企业生死的社会影响,最终阻碍了企业长远成功。”

虽然作为商业机构,获得商业利益是第一要务,但是在迈克尔·波特看来,这种过于“专一”的企业定位,是造成企业与整个社会形成对立的根本原因,也是给企业贴上“唯利是图”标签的罪魁祸首。

迈克尔·波特强调认为:过去20多年间,企业被视为一个自给自足的有机体,通过制造利润支撑就业、工资、购买力、投资、税收……企业往往聚焦于让更多的顾客购买它们的产品,以应对来自股东对短期回报的要求。与此同时,企业所处的社区仅得到微薄的报偿,即使公司利润倍增。

迈克尔·波特最终得到的结论是:企业必须将商业和社会重新整合到一起,坚持“共享价值原则”:企业为社会创造价值,应对社会挑战,在满足社会需求过程中,创造出巨大的经济价值——商业必须重新连接商业成功与社会进步。

“共享价值”理论在经济学界引起了非常大的争议,但是有一点是明确地:在当今的经济环境下,以及现在的社会生活秩序当中,任何企业都不能将自己视为一个独立于社会之外的个体,因此,其所有的产品创新、生产、销售和服务,都必须要考虑与整个社会建立一种“共享价值”的思考问题方式。换句话说,对社会责任的关注,在很大程度上,是企业自身业务成长的动力之一。

融入业务的社会需求

要想在企业和社会实现“共享价值”,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企业的业务创建、运营过程中,更多从服务社会的角度出发,并基于此构建自己的商业模式,而不是相反。这在很多的创业企业当中表现更加明显。

“没有任何一个男性知道,穿一件并不合身的内衣是件多么痛苦的事,我们的团队希望能够帮助需要大尺码内衣的女性,让他们可以更自信地挺胸抬头。”2016年,笔者曾经采访过专门为大尺寸胸围女性设计生产内衣的创业公司Trusst的创始人Sophia Berman。她反复强调,创立这样一个公司,主要是为了服务社会上一部分女性用户,因为传统内衣主要通过肩带来承担所有的重量,因此导致穿着者的肩颈和背部要承受更多的力量,长时间穿着,就会出现肩膀、背部的不适,甚至驼背。因此对于她来说,这次创业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成是一次从社会需求出发的,“感性的冲动”。

而对于一些已经拥有成熟业务方向和商业模式的企业来说,要与社会实现“共享价值”,也许需要企业有更多的“共情”的能力——将自身的技术、产品和能力,真正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这对于很多科技公司来讲,也许本身并不是一个艰难的技术问题。

有一项数据显示,目前在美国,每88名儿童中有1名患有某种形式的自闭症,与十年前相比,增加了78%。同时,在中国国内的自闭症患者也已超过1400万,14岁以下患者超过200万,每68名儿童就有1个。 波士顿儿童医院交流增强中心主任、哈佛医学院耳科与喉科副教授霍华德·肖恩医生(Howard Shane)对此认为:自闭症儿童往往难以理解书面语言或口语,但对电子屏幕极感兴趣,因此研究人员希望利用增强现实帮助自闭症儿童更全面地理解任务和世界,通过将图像叠加至物理环境,在物理和数字世界之间建起桥梁,因此,增强现实的视觉特性将有望成为协助治疗自闭症的突破性技术。

在这种情况下,几年前,美国一家公司PTC正式与美国第一大儿科医院波士顿儿童医院展开合作,试图探索运用增强现实技术(AR)——PTC公司掌握的一项用户用于领域的IT新兴技术——帮助自闭症及相关疾病患儿进行更有效地沟通和学习。在此过程中,PTC的技术团队将无偿投入大量时间研究和了解自闭症,并确定有效的AR解决方案,推动项目进展。

类似的案例在科技领域还有很多:当新技术出现时,科技企业需要更加丰富的应用场景;而社会则需要更新的解决问题的工具,因此这种“合作”对于双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很多时候,企业要真正为自身长远的发展考虑,要重拾社会对自己的信任,承担本就应该承担的“企业社会责任”,大可不必定期捐款、做慈善,而是需要真正将自己融入到社会当中:真正考虑社会的问题,并利用自身的能力,去帮助社会解决问题。

写在最后

虽然,与其他的商业理论一样,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总体上起步时间较晚,但起点更高:2006年1月实施的修订版《公司法》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纳入到了法律层面,被看成是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迈入法制时代的标志性事件。

与此同时,中国企业的后发优势还在于,我们可以接受最新关心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其与慈善、公益等概念不同,当我们把企业社会责任真正融入到企业战略、产品研发和服务时,企业想获得以不同的视角看待思考企业运营和产品研发的能力,从而获得不断改进更新现有流程、模式及产品服务思路,从而真正推动企业的全面创新。

当我们的企业都开始真正关注自己的社会责任,开始真正理解企业社会责任对于自身的价值,或许,我们的社会中,“滴滴们”会越来越少,整个社会才真正随着企业的高速成长,经济的飞速发展,而获得同步成长的能力。

标签: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数字商业时代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复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