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蚂蚁集团科创板上市申请获上交所受理。
2019年,蚂蚁集团全年营收1206亿元,增幅超40%,净利润180.7亿元。是名副其实的金融控股巨无霸。
9月13日,央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下称《金控办法》),要求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统筹监管,加快补齐监管制度短板。
这两件事时隔不到半月,看似没有什么关联,实则是监管部门让蚂蚁集团成为金控集团变得“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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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办法》明确规定,将符合以下情形的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一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境内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二是实质控制两类或两类以上金融机构;三是实质控制的金融机构的总资产或受托管理资产达到一定规模,或者按照宏观审慎监管要求需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四是金融机构跨业投资控股形成的金融集团。
显然,正在上市的蚂蚁集团符合上述规定,属于被纳入的金融控股公司。
根据蚂蚁集团8月25日披露的招股书,截至2020年6月30日,蚂蚁集团共有境内控股子公司70家,境外控股子公司98家,参股的合营及联营公司58家。其中,蚂蚁集团共有重要子公司20家,14家重要境内子公司,6家重要境外子公司。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蚂蚁集团最重要的板块。截至6月末,支付宝的总资产为558.57亿元,上半年净利润3.13亿元。
与支付宝相关的蚂蚁集团重要子公司还包括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从事APP运营及互联网相关业务。
除了第三方支付业务,蚂蚁集团还控制了多家小贷公司。其中包括重庆市蚂蚁商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蚂蚁商诚)和重庆市蚂蚁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蚂蚁小微),这两家公司主要开展小额贷款及相关技术服务。
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蚂蚁商诚的总资产为215.45亿,上半年净利润6.2亿元;蚂蚁小微的总资产为241.77亿,上半年净利润4.33亿元。
蚂蚁集团旗下的纯金融业务还包括基金(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上海云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险(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保险代理(蚂蚁胜信(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此外,蚂蚁集团还参股了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持股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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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蚂蚁集团在金融方面的牌照涉及支付、小额贷款、基金、基金销售、期货、基金、保险、保险代理等7个类别。
以下是蚂蚁集团在接受科创板上市第二轮问询函的回复中展示的公司业务版图,并明确提出“将以浙江融信为主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
一见君发现,蚂蚁集团在接受上述问询后4日,央行发布了《金控办法》,同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
其实,在更早的9月2日,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就宣布,会议通过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10日之后,正式文件出台。
而在9月9日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蚂蚁集团还提到了9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准入决定》。
事实上,蚂蚁集团很早就是模拟监管试点的5家金融控股公司之一。2018年,蚂蚁集团就被列入我国首批金控集团的监管试点名单,名单中另外4个集团分别为招商局集团、上海国际集团、北京金控集团、苏宁易购集团。
2019年7月,蚂蚁金服副总裁梁世栋对外表示,蚂蚁金服已经设立独立团队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关要求,并积极参与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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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了一则有关负责人就《金控办法》答记者问的新闻,回答了一些外界关心的问题。
一见君注意到,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获批准的金融控股公司,凭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控股公司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名称中应当包含“金融控股”字样。
从目前蚂蚁集团对上交所的问询回复中可以看出,拿到金融控股公司许可证已经是势在必得,否则也不会顺利上市。
蚂蚁集团可能会成为中国第一家拥有金融控股公司牌照的金融集团,但在近两年的合规过程中,蚂蚁集团异常低调。
2018年6月5日,马云说了两句话:1、虽然这几年,支付宝对金融产生了冲击,但从未想过要颠覆金融机构;2、支付宝做的是毛细血管,金融机构做的是动脉系统。
2019年7月底,《中国企业家》刊发了一篇名为《蚂蚁不想成为大象》的万字长文。时任蚂蚁金服副总裁黄浩表示,“蚂蚁(金服)从来没有想过成为一家金融公司,从来我就是家技术公司。”
即使在上市前的6月份,“蚂蚁金服”还更名为“蚂蚁科技”,撕掉了身上的“金融”标签。
蚂蚁集团看似一直在远离金融,实质上是在成为金融控股公司的路上“卧薪尝胆”。